为加快现代渔业建设,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渔区社会稳定。近日,湖北省水产局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工作,扎实推进渔业互助保险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渔业互助保险作为现代渔业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切实推进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发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氛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特点和渔民群众的需求,结合现代渔业建设、渔业安全生产、渔业行政执法、燃油补贴发放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做到渔村、渔港、渔船,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渔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和全社会对渔业互助保险的认知度,提高广大渔民群众参保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制定目标,完善措施,扎实推进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湖北省将把发展渔业互助保险事业纳入“十二五”全省水产发展规划重点推进。目前,省水产局(中国渔业互助保险协会湖北办事处)正在着手研究和部署全省互助保险工作,在年底将完成全省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市(州)渔政部门和管理机动渔船超过200艘的县级渔政部门都将设立互保代办机构。在明年初,省局将出台湖北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方案,并召开全省渔业互助保险工作会议,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确保互保工作在明年春季禁渔工作前全面展开,力争在三年内各地机动渔船及其渔船船员的入保率达到100%。同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将互保业务向水产养殖、渔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扩展,提高渔业风险保障水平。
四、加强监管,强化服务,努力提高渔业互助保险服务水平。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渔业互助保险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渔业互保工作要扎根基层、面向渔民、服务渔业,协助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搞好渔民安全知识普及、引导渔民配备安全设备,增强渔民自救能力和互救意识;协助做好灾害紧急救助,在灾害发生后,迅速开展定损理赔工作,尽快帮助受灾渔民恢复生产生活。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为广大渔民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渔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渔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渔区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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