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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0年海洋伏季休渔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 2010年09月03日

  为期三个月的河北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至9月1日12时宣告结束。全省5000多艘休渔渔船经过修整,重新扬帆启航,准备出海捕鱼。伏休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5369人次、检查车839辆次、出动渔政检查船舶976艘次,检查渔港和渔船停泊点2144个次,共查处违规渔船203艘。

  河北省各级政府及渔业主管部门对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省伏休办公室充分发挥指挥调度作用,多次下发通知对不同时期的伏休管理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指挥开展海、陆联查活动,并积极与天津市渔政机构密切协作,共同制定了《天津、河北2010年伏季休渔联合执法协作方案》,在海蜇、对虾资源管理期间开展联合检查,收效显著。全省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渔政执法人员吃苦耐劳、兢兢业业,针对今年伏休管理重点,积极开展海陆检查,大力规范渔船船名标识,认真落实渔船停泊点监管和渔船监管责任人制度,全省渔船休渔秩序稳定,海洋渔业资源得以养护,海蜇、毛虾、对虾等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伏季休渔成效显著。

  在伏休结束前,沿海各市、县渔政检查人员仍坚持在海上、陆上进行检查,防止违规情况发生,站好2010年伏休管理的最后一班岗,维护好伏季休渔秩序。伏休结束后,各地将结合“护渔2010”海洋渔业执法行动,继续大力规范渔船船名标识,认真开展海陆检查,巩固伏休成果,维护海上生产秩序,做到“休渔结束,管理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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