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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湖开始封湖禁渔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05日

  为保护和恢复洪泽湖渔业资源,改善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和《洪泽湖封湖禁渔通告》规定,从2010年3月1日6时至6月1日6时,洪泽湖实施封湖禁渔。

  为做好封湖禁渔工作,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从去年底就开始部署。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洪泽湖封湖禁渔工作领导工作小组,机关各处室人员全部下湖帮助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支队充分利用淮安宿迁两市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向涉湖涉渔社会各界人士大力宣传封湖禁渔工作的要求与规定,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使涉湖涉渔各界充分认识到,封湖禁渔是事关洪泽湖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大事,不断增强全社会养护渔业资源的自觉性和遵纪守法意识,确保洪泽湖封湖禁渔制度顺利实施。三是严格检查。各渔政大队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工作检查,督促渔具出水、渔船进港,确保了洪泽湖湖静、人休、鱼繁。从第一天检查情况看,湖区广大渔民认识统一大业,响应积极,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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